6-1-1-3,假說的偷渡與惡質論述

由於漢譯的關係,所有出現在中文裡有關東南亞考古與歷史的文獻裡,幾乎全都採用『南島語系』這樣的概念,這個概念不但誤導了對東南亞文化的研究。更可憐的是連『原假說』在極微淺薄的『證據』裡,都偷渡變質為『理論學說』,乃至於成為一種惡質的論述,一種日本帝國主義者主觀願望下的『學術論述』。
我們稍微說明一下這種『理論』偷渡的過程。

第一個偷渡就是:不稱『澳印尼語系』而只能稱『南島語系』。
第二個偷渡就是:將『南島語系』擴充為『南島語族群』。
第三個偷渡就是:將『南島語族群』接直稱為『南島族群』。
第四個偷渡其實不是偷渡,而是自欺欺人,那就是從1998年起,每兩年就在中華民國的台灣裡舉辦『南島族群祭』的『學術兼娛樂』年會,自我想像成台灣原住民就是『南島語族群的祖先』等等。

接下來,我們分析一下東南亞『史前史』研究乃至於歷史研究的較為健康態度。通常『史前史』研究,主要是靠考古人類學研究,不過『東南亞的史前史』較為特殊,整個東南亞進入文字史的時間極不一致,而現有考古人類學又幾乎把歐洲人發現東南亞的過程當作進入文字史的時間,這當然會產生極為『主觀』的人類學假說出現,由這種極為主觀的假說來詮釋考古挖掘,如此所看到的考古資料當然就與『真實』有很大的距離了。福柯(Foucal, M)稱這樣的歷史研究是系譜學研究,是強權對弱者假裝善意的研究。
另外,先撇開『整個東南亞進入文字史的時間極不一致』的疑義,光就考古人類學的證據力而論,通常體質人類學的證據力最強,文化人類學的證據歷次之,語言人類學的證據力最弱,這已是考古人類學上的『常識』。我們在描述或建構東南亞歷史時當然應該理解這種『常識』。在筆者所閱讀過的東南亞歷史文獻與東南亞藝術史文獻中,認為描述東南亞藝術史時,宗教文化應居於第一主導(詮釋能力與證據能力)地位,器物文化應居於第二主導地位,而語言文化只能居於第三或僅供參考的主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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